全国范围陆续执行药品价格预警机制,挂网第一关价格审核
不合理高价挂网丧钟鸣响?全国范围陆续执行药品价格预警机制。
649个药品收价格预警
挂网第一关价格审核
6月18日,江苏省发布《2025年第二十批药品预警情况》(名单附文末),14个药品进入预警名单,10个中成药,4个西药,其中红一星预警5个,红二星预警两个,黄色预警7个。这已是江苏省6月公布的第四批预警名单、2025年以来公布的第二十批名单。
依照江苏规定的处置措施,产品价格高于同品种已挂网最高价5倍(含)-10倍触发“红二星”预警,高于同品种已挂网最高价2倍(含)-5倍触发“红一星”预警,均面临价格预警、重点监控,提醒医疗机构谨慎采购;高于已挂网最高价但不足2倍触发黄色预警的,也将推送价格提醒、加强监测。
针对独家挂网药品,江苏采取的办法是:同品种只有1家企业挂网时(其中基药为同通用名同剂型只有1家企业挂网时),暂不进行预警,待挂网企业数达2家及以上时恢复预警。
据赛柏蓝统计,仅6月份,江苏省就对94个药品发出价格预警,平均一批预警药品约24个;2025年以来江苏省已经对649个药发出预警,仅3月份就有230个药品收到价格预警。
江苏是药品挂网和价格治理的明星省份,和上海的重点监控政策一样,江苏的价格预警备受行业关注。
2025年1月3日,江苏全省医疗保障工作会议在南京召开,其中提到深化医药价格改革治理,推进药品价格预警全覆盖。
江苏省医保局在2021年10月26日发布的“关于深入推进药品阳光采购的实施意见”中明确,对新增挂网药品实行价格预警管理,目的是推动企业按合理价格挂网、医疗机构按适宜价格采购。
从2022年7月开始,江苏正式发布价格预警,每月发布一次,进入2024年,江苏发布47批价格预警,平均每月4次,时间来到2025年,江苏的预警频次依然维持在高位。
对撤网后重新挂网的药品,同品种无已挂网产品的,为防止其规避价格预警,江苏要求以撤网前价格1.8倍为已挂网最高价进行价格预警管理。
2023年国家医保局启动挂网药品价格治理以来,药品价格常态化监督管理强化,以院内市场为核心、以省级招采平台为商业化起点的药品率先受到影响。值得注意的是,江苏等省份还鼓励民营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通过省级招采平台采购药品。
价格治理从治乱到建制
全国药品挂网规范渐次落地
价格预警正逐渐成为全国范围内的药品价格治理举措,既影响企业制定挂网价格,也直接规范医疗机构对挂网药品的采购选择。
2024年8月4日,国家医保局正式发布《关于规范注射剂挂网工作的通知》,其中提到:新挂网的药品价格与换算结果最低值的比值大于1.8倍且≤3倍的药品平台信息标识为黄色;比值大于3倍的药品平台信息标识为红色。
国家医保局下发的《三同药品问题线索》也提出,对挂网价格高于75%分位数1.8倍的进行黄标价格管理,高于75%分位数3倍的进行红标价格管理。对挂网价格高于75%分位数5倍以上的药品,将按照国家医保局相关要求约谈。
经历全面清理挂网药品数据,识别真实交易价格、将无交易记录药品转入后台管理的数据清洗阶段,以及四同药品价格治理、注射剂挂网规范、线上线下比价等专项治理后,全国药品价格治理进入药品挂网政策再规范阶段。
截至6月16日,新疆、贵州、江西、安徽、宁夏、广东、河南、湖南、广西、青海、辽宁、黑龙江、河北、江苏14省发布本省的“省级医药采购平台药品挂网规则共识”。
药品挂网开始进入分类挂网、规范差比价关系(地区、剂型规格包装、不同渠道)、动态价格调整的阶段,其中以何种身份挂网对于挂网价格的制定至关重要,而以往的建立在不同地区、不同渠道信息差之上的价格优势可能被不断抹除。
其中药品挂网的共识之一即合理的差价比价关系,化药(口服制剂、注射制剂)1.8倍黄标,3倍红标;中成药、生物药3倍黄标,5倍红标。
同时,在市场竞争充分、供应稳定的情况下,平台可对超过参照价格10倍的药品进行撤销挂网、暂停挂网处理。同一企业同一时期红标价格警示药品数累计达到一定数量的,要重点关注其销售合规性情况。
高价引发价格预警并触发对涉及企业销售合规性的关注,再次践行了紧抓价格这一七寸的政策治理逻辑,而价格显然与药企的生存休戚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