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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地发生一起医疗纠纷事件,涉及某医院和该市中心血站

发布时间:2025-09-24  来源:   
2025-09-24  健康大河南

  近日,某地发生一起医疗纠纷事件,涉及某医院和该市中心血站,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投诉内容如下:

  9月6日,患者黎某某(化名)因病去某医院妇产科(21床)就医,医生当即下了重病、病危通知。告知家属“要输血才能最快救治”,市中心血站缺血,须手术或抢救才会发放。除非家属自己找人献血,献血型号不符,也可优先发放需求型血液。

  由于这是临时找血源,难度大,直至第三天,家属也未能找到志愿献者献血,还差点误入黑市求血。

  患者出现变化,突然加大出血量,病情刻不容缓,致使患者临近崩溃、绝望,求助医生,医生也无措施可用,科室主任只问患者:“自己找到血源没”,此前,医务人员也多次要患者去另家医院治疗找血。处于无奈,家属找医务科反映,一再要求医院去血站拿血,医务科科长与血站沟通,作出承诺后,血站才勉强答应发了放一袋血。患者病情得到缓解,脱离了危险期后,医生表示“还须输1-2袋血,才可以进行手术康复。

  次日查房,科室主任在未通过任何检查与医学评估情况下,提出要患者手术就可以出院了,再输血话。要自己找血源,家属向医务科反映,医务科还是要家属自己找人献血,说他们是传达血站的规定,不是他们的意思。

  家属认为:原则上献血和用血是两回事,献血自愿,用血所须。医院和该市中心血站应当以挽救患者生命健康为宗旨,不能将找血源的义务和压力强加给患者家属,变相性强制他人献血。医疗机构应当自己想法解决问题,更不能变相性要求病人离院或出院,自己甩包袱,置患者生命健康而不顾。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第二条鲜血自愿原则和国家相关医疗卫生管理制度。

  诉求:为维护患者合法权益,请上级领导依法高度重视,依法处理。

  1、追究市中心血站和医院相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2、要求涉事单位尽快继续为本投诉21床患者提供一袋血浆。

  医院回应

  9月11日下午,医院还原此事并作出如下回应:

  9月15日,该市中心血站回复称,按照《献血法》第十五条规定,为保障公民临床急救用血的需要,国家提倡并指导择期手术的患者自身储血,动员家庭、亲友、所在单位以及社会献血。尊重患者家属自愿原则,如果家属亲友无法献血,可以排队等待血液调配。


[责任编辑: 鲁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