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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部门制定出台《河南省医疗机构开展免陪照护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5-07-08  来源:   
2025-07-08  健康大河南

  7月8日,记者获悉,为尝试破解“一人住院、全家受累”社会难题,河南省卫生健康委会同省人社厅、省医保局等6部门制定出台《河南省医疗机构开展免陪照护服务工作实施方案》,推出“免陪照护”服务模式,着力解决住院患者家庭陪护负担重、照护质量参差不齐等社会痛点,规范医疗机构免陪照护服务发展,改善患者就医体验。

  免陪照护服务:按需选择,尊重自主

  免陪照护服务,简单来说,是指患者住院期间,在患者或其家属知情同意且自愿选择的前提下,依据患者病情和生活自理能力等情况,由护士或医疗护理员提供的生活照护服务。

  住院患者都必须选择免陪照护服务吗?“不是的,免陪照护服务工作主要是满足有陪护难题的家庭,为患者提供全面、优质的护理服务需求,减轻群众住院陪护人力负担。”省卫生健康委相关人士强调,对于有条件陪护的家庭,传统模式依然可行。

  河南省明确规定,医疗机构在免陪照护病区还应预留出病房用于收治不接受免陪照护服务的患者,充分尊重患者及家属的自主选择权。

  根据《方案》,免陪照护服务将在全省三级医疗机构先试先行、有序开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地方经验和典型做法,再以点带面,逐步推广。其他类型的医疗机构结合实际逐步有序开展。

  新政实施后,全省三级医疗机构将结合临床科室病种特点、患者病情需要、自理能力程度和护理级别等要素,优先在一级护理住院患者占比较高的科室病区(老年医学科、神经科、心血管科、普外科、骨科等)探索开展,成熟一个、开放一个,不断总结经验,逐步提高免陪照护服务病区的比例。

  多重保障:确保服务专业可靠

  如何确保服务的专业与可靠?《方案》构筑了多重保障体系。

  在人员配备方面,医疗机构要加大免陪照护服务病区护士配备力度,原则上病区护士与实际床位比不低于0.6∶1。在病区护士人力不足的情况下,结合住院患者免陪照护服务需求等实际情况,配备数量适宜、培训合格的医疗护理员,在病区内形成相对固定的专业照护小组,协助为生活部分自理或完全不能自理以及行动受限住院患者提供生活照护服务。

  医疗护理员的工作有着明确界定,他们需在医务人员的指导下,协助为生活部分自理或完全不能自理以及行动受限住院患者提供助餐、助洁、助浴等生活照护服务,不得从事医疗护理专业技术性工作,不得替代医务人员工作。

  为规范免陪照护服务行为,《方案》明确规定,医疗机构要指定专职部门和人员负责医疗护理员管理,建立免陪照护服务病区管理制度、考核评价标准,定期开展工作评估,以工作质量和服务对象满意度为主要指标,提高服务水平。

  同时,医疗机构要强化对医疗护理员照护行为的管理,制定岗位说明书,明确服务内容和服务标准,定期对医疗护理员进行服务能力评估和服务质量监督。医疗护理员应逐步按照国家职业标准接受职业培训,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收费透明:知情同意,自愿选择

  保障制度的良性运行,应当科学合理收费。

  《方案》规定,医疗机构在特级护理、一级护理服务的基础上提供免陪照护服务的,可加收免陪照护服务项目费用,收费标准按河南省相关规定执行,由患者或其家属知情同意自愿选择,费用由医疗机构收取。同时,鼓励支持保险公司积极探索将免陪照护服务费用纳入商业保险,通过开发新的保险产品或将现有险种进行升级优化,覆盖免陪照护服务的相关费用。

  与此同时,《方案》明确,推进免陪照护服务的过程中,应确保患者及其家属的知情权,尊重患者及其家属的意愿,自主选择由医疗机构提供的免陪照护服务。对于重症监护等特殊病区,因医疗原因不能由患者自行选择的,要与患者及其家属做好告知。


[责任编辑: 鲁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