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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卫生健康委要求全省妇幼保健机构定期排查风险隐患

发布时间:2024-07-10  来源:   
2024-07-10  健康大河南

  日前,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印发通知,要求全省妇幼保健机构定期排查风险隐患,重点排查依法执业、行风建设、质量安全、经济管理、安全生产、权益保障等方面内容,以促进妇幼保健机构高质量发展,更好地维护妇女儿童健康权益。

  根据《河南省妇幼保健机构风险排查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依法执业主要排查妇幼保健机构落实《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管理办法》情况;医疗机构资质、执业及保障管理情况;医务人员资质及执业管理情况;母婴保健专项技术资质及执业管理情况;出生医学证明签发与管理情况;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医疗机构应当履行的职责和遵守的其他要求落实情况。质量安全主要排查《医疗质量管理办法》落实情况,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建立情况;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落实情况;《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落实情况,母婴保健专项技术和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情况;《医疗机构手术分级管理办法》落实情况;麻醉、精神等药品管理和医疗器械、临床用血管理情况;医院感染预防制度落实情况等。安全生产主要排查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危险化学品管理情况;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医疗信息系统安全建设情况;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患者个人信息保护情况及生物技术研究、开发与应用管理情况,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情况,人类遗传资源与生物资源安全管理情况等。

  省卫生健康委要求,各级妇幼保健机构要落实本机构依法执业、行风建设、质量安全、经济管理、安全生产等主体责任以及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建立运行安全自查工作制度,对照风险排查重点内容组织开展自查,加强运行安全风险管理,完善风险识别、评估和防控措施,全面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消除风险隐患。同时,明确风险排查牵头部门,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做好本机构风险排查工作,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全面自查,根据风险隐患或相关部门安排适时开展针对性专项自查。以5年为一个实施周期,省卫生健康委将对省级及所有市级妇幼保健机构,省辖市级卫生健康委将对辖区内所有县级妇幼保健机构进行抽查复核,深入分析妇幼保健机构绩效考核、出生医学信息报告卡、病案首页、舆情监测等信息,梳理存在问题较多的机构将予以重点抽查复核。


[责任编辑: 鲁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