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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刷脸”挂号要不得!要勇于说不,不能为了一时“方便”,“让渡”自己的合法权利!

发布时间:2024-04-22  来源:   
2024-04-22  健康大河南

  近日,北京市民刘先生告诉记者,他在某家医院的小程序挂号时,不仅需要先填写就诊人信息,还需要进行人脸识别验证。但另换一家医院,只需填写就诊人信息就能预约挂号。他还发现,有的医院小程序可添加多个就诊人,而添加这些就诊人信息时也无需人脸识别验证。

  “刷脸”挂号要不得。相关法律法规,人脸识别应用要符合最低限度原则。医院线上挂号要求人脸识别,会让采集环节变得复杂,给就诊患者增加麻烦,还增加了医院的信息维护成本。线上挂号要求人脸识别,或许是为了防止“黄牛”倒号,但人脸识别并非防止“黄牛”倒号的唯一方法,在采集了患者的姓名、身份证号等必要信息的情况下,足以识别患者身份,同时,对网上挂号获得的号不允许转让,都能有效避免“黄牛”倒号。

  人脸识别要采集他人的面部特征等个人生物识别信息,这属于个人敏感信息,医院没有权力掌握这些信息,更不能强制患者进行人脸识别。不仅是有少数医院,目前一些企业、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服务者,仍然存在肆意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滥用“人脸识别”的现象,在一些网络交易平台上,人脸数据买卖也较为常见。

  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明确规定了人脸识别技术的应用范围,划清了应用边界,让人脸识别应用以“必要”为限。但一些企业、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服务者,仍然打着方便消费者、患者、客户等的名义强制使用人脸识别技术,而不顾是否侵犯了服务对象的个人隐私。

  人脸识别技术不能滥用,不能成了服务者提供服务的“拦路虎”,要防范公民个人信息成了“唐僧肉”。对人脸识别等技术要套上扣紧“法治安全锁”。徒法不足以自行,完善立法,还需要相关部门“较真碰硬”,加强对滥用人脸识别技术、公民个人信息买卖等不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倒逼相关方面尊重公民的隐私权等相关权利。广大公众也要增强维权意识,对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不法行为,要勇于说不,拿起法律武器维权,更不能为了一时“方便”,“让渡”自己的合法权利。

  保护好公民个人信息,需要筑牢法治“保护盾”。要多措并举形成全社会合力,构建个人信息安全的防护网,筑牢保护公民个人信息的屏障。


[责任编辑: 张欣悦]